廣州出臺裝修新規:禁止將陽臺或房間改廚衛

2024-04-10來源:77度關鍵詞:裝修熱度:151107
近日,廣東惠州出現雷雨大風強對流天氣,網絡視頻顯示,一戶居民的陽臺落地玻璃窗被大風整扇吹掉,房屋安全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對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問題,廣…

近日,廣東惠州出現雷雨大風強對流天氣,網絡視頻顯示,一戶居民的陽臺落地玻璃窗被大風整扇吹掉,房屋安全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對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問題,廣州擬出臺新規。日前,記者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獲悉,《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條例》總共分為九章七十三條,其中規定了眾多關系民眾切身利益的房屋使用安全內容,例如規定“禁止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等。

擬禁止七類危及房屋安全行為

《條例》明確,房屋使用過程中,禁止實施下列危及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的行為:一是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設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二是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三是禁止非法存放經營性酸、堿等強腐蝕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性物品;四是禁止非法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用途;五是禁止非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六是禁止擅自開挖、擴建地下室;七是禁止其他危及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的行為。

《條例》規定,安裝和使用防盜網、戶外廣告等附屬設施不得影響房屋外立面安全,不得危及公共安全;有安全隱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房屋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

實際上,《條例》中的部分內容,廣州在近年已發布過類似的通知。例如在2023年5月12日,廣州市住建局官網就發布了《關于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其中有規定:“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在裝修過程中不得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客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不得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等”內容。

而《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也列舉了多項禁止行為,其中涉及住宅裝修的內容包括: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客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等。

違規物須限期拆除,違規者將被罰款

《條例》明確了裝飾裝修的告知義務、巡查管理義務和工程管理等內容。其中規定,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下列單位:實行物業管理的,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告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禁止行為,書面告知裝飾裝修房屋的所有權人、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

《條例》也規定了危害房屋使用安全行為的責任。

其中,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由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的,由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對業主、物業使用人處一萬元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拆除的,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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